孙维仁:推动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研究——聚焦物联网技术在银行业的创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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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物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深度融合,数据采集成本不断降低,数据获取范围不断扩大,促进金融业在金融场景多元化、金融服务个性化、风控管理智能化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也为包括村镇银行在内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了适合自身数字化发展的技术路径。现以吉林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测试项目为例,总结物联网技术在吉林省村镇银行的应用成效,提炼基层央行推动村镇银行发展物联网技术的经验做法,并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孙维仁:推动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研究——聚焦物联网技术在银行业的创新应用

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副行长 孙维仁

物联网技术在吉林省村镇银行的应用成效

长春中心支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推动《金融科技(FinTech)发展规划(2019-2021年)》在吉林省的落地实施,尤其在村镇银行探索物联网技术与金融业务融合应用方面,指导辖内村镇银行发挥自身优势,秉持智慧为民的发展思想,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提高金融科技守正创新能力,取得显著成效。

2021年末,吉林省辖内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优化抵质押信贷服务流程,创新推出“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抵质押信贷服务”,解决传统抵质押信贷服务中抵质押品库存管理盘点分散、人工分拣效率低、易造成抵质押品受损等问题,有效保护客户的抵质押品安全,提升银行抵质押信贷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成为全国首家入围金融科技“监管沙盒”的村镇银行,为物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融合应用提供了可实践、可推广的成功案例。

推动村镇银行发展物联网技术的主要措施

在金融科技发展背景下,区域性银行尤其是村镇银行,通常在规模体量、技术力量、资金投入等方面存在劣势,往往处于弱势地位。长春中心支行多措并举,引导辖内村镇银行发挥贴近客户、小而灵活、融入村屯等优势,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物联网技术,弥补资金、技术匮乏等劣势,优化金融业务管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和获客能力,更好地为县级市及农村地区提供智能化、数字化、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全面提升金融科技竞争力,探索金融数字化发展的实践路径。

1.统筹规划,激发物联网金融创新活力

注重统筹协调,着力稳步推进。通过加强金融科技发展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科技+业务”的跨部门统筹协调机制,依托现行的网络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将物联网等新兴技术的创新应用纳入我省金融科技发展重点任务,定期召开全辖金融机构联席会议,推进任务部署。

创新考核机制,发挥联动作用。通过建立人民银行科技条线创新任务考核机制,发挥省内市(州)中心支行的联动作用,鼓励村镇银行探索物联网技术在金融业务场景的创新应用,优化业务流程,提供更便捷的线上金融服务。

深入基层调研,疏导难点问题。针对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应用开展专项调研工作,走访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和磐石吉银村镇银行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智能抵质押品库和“银医通”平台,定期通过现场座谈、视频交流等形式,及时了解创新应用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痛点问题,指导村镇银行以县域社区和农村居民的金融诉求为中心,创新金融服务手段,拓宽金融服务场景,谋求差异化、多样化的金融服务模式,填补县域及农村地区金融科技空白。

孙维仁:推动金融科技高质量发展的实践研究——聚焦物联网技术在银行业的创新应用

2021 年 5 月,长春中心支行赶赴松原市前郭县阳光村镇银行,实地调研物联网技术在银行业的创新应用。

2.交流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以交流促发展,搭建省内跨业态、跨领域的金融科技融合发展交流平台,密切跟踪国内外金融科技发展趋势、最新研究成果及优秀实践案例,促进金融领域物联网技术应用交流和金融科技知识宣传,营造金融科技健康有序发展的社会氛围。

以案例促推广,组织开展吉林省金融科技创新应用案例征集活动,从技术创新、提质增效、惠民利企等方面,提炼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底层关键技术与金融业务深度融合的创新成果及实践经验,充分发挥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为金融机构技术选型提供可参考可实践的成功经验。

以研究促实践,联合辖内多家金融机构组建专家团队开展金融科技理论及技术研究,积极开展分布式数据库、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在省内金融领域的应用研究,研究成果分别荣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科技委员会金融科技研究课题三等奖、吉林省金融学会重点研究课题三等奖等。

3.创新监管,防范新技术应用风险

强化金融科技标准宣传,通过网络直播授课等形式邀请相关技术专家举办金融科技系列标准培训活动,深入解读《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技术规范》等多项现行金融科技标准,以标准落地为手段,推动物联网等核心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合理应用。

开拓创新监管新局面,通过推广实施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建立健全吉林省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作机制,坚持金融持牌经营原则,平衡好创新发展与安全风险的关系。督导申报机构通过金融科技创新服务管理平台完成登记,并向用户正式提供金融服务,进一步强化创新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同时,通过定期跟踪创新应用的运行状态、投诉意见等,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建立完善金融科技创新应用风险防控新模式,有效防范金融与科技融合的潜在风险。

下一步工作建议

物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实践应用为吉林省村镇银行金融数字化转型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区域性金融机构高质量发展金融科技起到了示范作用。但与此同时,不同类型金融机构间的数字化发展“马太效应”依然凸显,区域性金融机构作为金融科技创新应用主体的参与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结合吉林省当前发展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1.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大研发创新

以新阶段金融科技发展规划为指引,牢牢把握数字驱动、智慧为民、绿色低碳、公平普惠的发展要求,加大物联网等关键技术研发应用,加快推进吉林省金融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金融科技在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促进吉林生态强省建设、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更好地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2.强化创新监管,完善标准建设

认真推广落实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工具,坚持所有金融活动必须依法依规纳入监管,强化金融科技创新行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和创新风险管理的主体责任,从源头防范金融与科技融合的潜在风险,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紧跟金融科技发展趋势,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物联网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标准,积极参与国内、国际金融科技相关标准制定,助力金融科技标准体系建设。

(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供职单位意见)

(栏目编辑:马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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