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贵阳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大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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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县、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数字活市”战略,引导我市数字经济做大做强,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快速发展,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贵阳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阳贵安促进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措施(修订)》,现将2023年贵阳市大数据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支持范围
贵阳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
实施数字化转型企业;
软件名园、数字经济产业楼宇运营主体等。

申报程序及评审
(一)线上申报。申报主体进入“贵商易平台——贵州政务服务网智慧管理平台”入口进行申报和查询申报进度。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4日。
(二)属地审核。各区(市、县、开发区)大数据主管部门要组织并指导属地企业和单位做好申报相关工作,认真开展申报审核及推荐工作。
(三)评审方式。采取线上初审、现场核查与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入专家评审阶段的,需提供系统生成的资金申报书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须与线上材料内容保持一致,否则作弃权处理。

支持方式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进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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