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连发2个重要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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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政府发布

2个重要通知

一起来看看吧!

 

01

 

洛阳市深化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2〕32号)、《河南省推行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实施方案》(豫政办〔2023〕2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决策部署,深化我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体验,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3年11月底前,公布我市企业和个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根据省统一部署,完成省第一批基础清单中的45项任务,优化完善我市基础清单中的任务;2023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省级两批基础清单改革任务,并结合实际拓展一批具有洛阳特色的高频“一件事”,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涉及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基本实现“一件事一次办”。

2025年年底前,全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进一步扩大,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办事体验不断优化,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清单。各市级牵头部门会同联办部门,立足企业群众“办成一件事”视角,聚焦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着眼企业从开办到注销、个人从出生到身后的重要阶段,对照但不限于“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见附件),明确事项办理的材料清单、办理时限、办理顺序等,梳理形成“一件事一次办”实施清单。

(二)优化再造办事流程。各市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在组织开展单事项优化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应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技术,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所涵盖的办理要素进行再梳理,依法整合环节、精简材料、统一表单、优化流程、压减时限,实行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申请、一窗(端)受理、一网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推行联动审批、联合评审(勘验、验收)等联办机制,强化线上线下审批协同。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并行办理的事项外,企业和群众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一件事一次办”涉及的全部或部分事项。

(三)编制办事指南和工作规程。各市级牵头部门会同联办部门,按照明确的完成时限和最小颗粒化原则,组织对“一件事一次办”涉及多个事项的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含流程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结时限、办理结果等进行整合优化,统一形成“一件事一次办”办事指南,纳入市政务服务平台管理,并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同步配套制定标准化工作规程,厘清牵头部门和联办部门职责,明确办理标准、工作流程和办理时限等。

(四)统一受理出件。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要结合实际设立“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实现“一窗受理”,有条件的县区可将“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延伸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在市政务服务网设置“一件事一次办”专栏,并按需向“洛快办”APP、自助服务终端等拓展,通过统一入口实现“一端受理”,便利企业和群众线上申办。各市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组织制定“一件事一次办”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业务手册,统一收件(受理)标准和审查要点。各级有关部门要授权窗口工作人员,集中受理企业和群众通过线下综合受理窗口或线上专栏提交的申请。优化整合“一件事一次办”出件环节,由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采取窗口发放、物流快递送达、信息化推送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办理结果、实体证照(电子证照)等第一时间送达申请人。加快推行以电子化方式推送办理结果和证照,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端出件”。

(五)优化“一件事一次办”平台支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事项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共享、电子证照等公共支撑能力,持续优化完善我市“一件事一次办”平台功能,加快实现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系统对接。各县区直接应用市“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平台,不再重复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涉及市自建业务办理的系统改造、整合力度,加快实现与市政务服务平台对接,确保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六)推进事项办理数据共享应用。各市级牵头部门要会同联办部门,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业务流程,组织梳理数据共享和电子证照应用需求清单,推动实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一律免于提交,能够提供或核验电子证照的一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要发挥政务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作用,依托洛阳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部门、跨层级数据依法依规有序共享。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响应数据共享需求,将数据汇聚至共享交换平台,并加强数据治理,不断提高共享数据质量和可用性、时效性。各有关部门要关联整合办事材料信息和电子证照、数据资源目录,推动共享数据自动调用、申报表单自动填充,减少办事材料重复提交。

(七)拓展“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市直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参照第一批“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基础清单,围绕个人从出生到身后、企业从开办到注销、项目从申报到竣工全生命周期,以河南省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持续深入梳理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办理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研究提出更多企业和群众视角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2023年11月底前报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汇总审核,形成第二批基础清单并推动实施。各县区要按照方案要求完成事项清单任务,同时,可结合实际拓展本地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范围。

(八)加强综合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一件事一次办”跨部门、跨业务特点,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管衔接,健全监管制度,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政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负责统筹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推进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县区要统筹推进本地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按照市级制定的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做好清单事项的组织实施,并因地制宜,不断拓展范围。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主管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切实做好政策、业务、数据等支撑保障。“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平台建设、相关业务系统改造和整合对接、业务梳理和培训推广等费用,由各级财政经费予以保障。

(二)精心组织实施。针对清单中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分别组建由市级牵头部门会同联办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围绕清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和监管责任。各牵头部门做好流程优化、工作规程和办事指南编制、系统对接、信息共享、联动审批、电子证照应用、业务培训等工作,会商解决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各联办部门要与牵头部门密切协作,主动按时完成相关工作。各县区要尽快制定本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跨部门协同配合机制,确保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有力有效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评。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的跟踪评估,引导企业群众对办事窗口、办事人员、办事成效等进行评价,让企业群众评判实际效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跟踪调度工作进展,收集典型经验和问题不足,加强情况交流,对工作推进不及时、落实不到位、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晾晒并督促整改,重大问题报告市政府。“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情况纳入市政务服务工作考核。

(四)广泛宣传引导。各县区、“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牵头单位要加强对推出的“一件事一次办”事项的解读与宣传,提高广大企业群众对“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要充分运用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服务平台等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正确引导社会预期,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服务品牌。

洛阳市企业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基础清单

(第一批)

                         

洛阳市个人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事项基础清单

(第一批)

             

02

 

洛阳市“清隐患、保安全、促发展”道路交通

治理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扎实推进平安洛阳建设,市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底组织开展“清隐患、保安全、促发展”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助力乡村振兴和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通过治理行动整改一批隐患路段,查纠一批重点交通违法,夯实重点企业主体责任,提升重点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共建共治共享,力争实现“三个坚决”,即“坚决杜绝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坚决压降亡人道路交通事故”,确保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24年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相比亡人事故数下降10%,亡人数下降12%,通过二三轮摩托车驾驶资格考试人数同比上升50%。

二、时间安排

集中治理行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12月,各牵头单位结合工作职责,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制定工作落实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积极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各牵头单位按照既定工作方案,深入推进措施落实。

第三阶段:固化经验阶段。2024年12月,市政府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各牵头单位总结行动成果,提炼经验做法,指导各单位常态化推进各项工作。2025年起,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常态化治理模式。

三、重点任务

(一)开展驾驶技能培训,提升交通安全意识。各县区政府对辖区50岁以上人群二三轮摩托车无驾驶资格人员进行排查统计。市人社局对符合补贴性培训条件的人员,按照“人人持证、技能洛阳”政府补贴性培训政策安排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公安交警开辟绿色通道,组织专场考试,最大限度保障重点人员取得相应驾驶资格,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升驾驶技能,消除安全隐患。市乡村振兴局对取得二三轮摩托车驾驶证的农村监测对象、脱贫户人员和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人员,通过乡村振兴市级统筹资金给予证件费用补贴。

牵头单位: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完善道路安全设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一是优化平交路口设置。在满足道路两侧居民安全出行需求前提下,对出入口进行合并、封闭,减少路侧及中央分隔带开口,解决开口过多等因素导致的风险隐患。二是学习借鉴焦作经验。实施平交路口安全设施提升改造,将本批次227处路口改造作为2024年春节前重点推进项目。第一批重点路口按期整改完成后,交通运输部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常态化开展排查、整治,分批次持续推进,确保2024年底完成隐患路口整治。三是改善通行条件。及时清除影响平交路口安全视距的植物、结构物。采取局部调整车道数、加宽路口、增加辅助车道等优化通行措施,提升局部通行能力。采取调整路面横坡或增设排水设施等措施予以改造,消除平交路口易积水隐患。四是运用技防设备。鼓励在交通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设置会车预警哨兵系统、他向感知系统等高科技设备,提升预警、警示能力。五是实施以奖代补政策。对时限内完成整改验收的平交路口,按照资金投入情况,落实以奖代补补贴。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严查各类重点违法,净化道路通行环境。一是深入开展重点违法整治。发挥多警种巡逻勤务优势,持续开展“豫筑平安”冬季突出违法专项行动,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区域巡逻管控,严厉查处酒醉驾、超速行驶、遮挡号牌、无证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净化道路交通环境。二是开展货车靠右行驶专项治理。通过完善设施、监控抓拍、严格管理等措施,大力开展大货车靠右行治理行动,选取G310国道、G208国道等货车通行量大、事故多发易发、安全隐患突出的国省道路段,打造一批货车靠右行专项治理“样板间”,以点带面全市逐步推广。三是开展路口货车右转盲区隐患治理。全面梳理排查全市范围内货车通行量较大的路段路口,精准分析研判货车右转盲区风险程度,科学施划“月牙形”盲区标志标线,设置货车右转停车鸣笛提示牌,规范路口货车右转通行秩序。四是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深入国省道、农村地区严查货车超限超载、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强化企业源头监管,夯实企业主体责任。一是全面排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及车龄10年以上中重型货车,梳理隐患清单,对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从严处罚或移送有关机关处罚,并督促落实整改, 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退出运输市场。二是督促道路货运经营者落实管理责任,对制度不全、失管漏管的从严处罚,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三是排查疑似脱离动态监控的“两客一危一重”等营运车辆,建立重点盯控清单,严格处罚企业制度机制不落实、驾驶人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是加强非法营运车辆布控查缉,严查客运包车超越许可运营行为。五是市城市管理局要强化渣土车运输监管,市住建局要加强商砼车运输监管,夯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督促开展警示教育,责令连续发生亡人事故企业退出市场。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深化社会共建共治。一是发挥交安委平台作用,综合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等措施,着力推动落实各部门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履职尽责、消除隐患。二是发挥协作平台作用,发动各类社会组织和党政部门共同参与,凝聚全社会力量做好交通管理和安全宣传。三是发挥基层组织作用,联合乡镇(办事处)、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在乡里中心、邻里中心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发挥群众性“自治、自愿、自乐”组织参与区域内管理,规范举办各类集会、庙会等群众活动,消除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安全隐患。

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六)开展宣传警示教育,营造浓厚安全氛围。一是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不断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二是各级宣传部门要依托媒体平台优势,全方位多渠道,强化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达到人人“知安全、会避险”的目的。三是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美丽乡村行”和交通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公共场所“七进”活动,面对面宣讲法律法规、事故危害、安全常识、应急知识。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七)强化工作督查考评,确保工作落地见效。一是落实平安创建考核。市委政法委按照《洛阳市2023年度平安建设考评办法》“三零”社区创建“零事故”考评标准,对辖区亡人事故起数、亡人数量同比、环比上升的,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并扣除该项考核分值。二是启动平安创建负面清单机制。市委政法委将1年内辖区发生1起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交通事故的,纳入平安创建考评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选全省优秀县区资格。三是压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市委政法委按照《洛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2017〕32号)文件要求,对工作推动不力,辖区交通安全形势恶化,造成群众不满和舆论影响的或1年内发生2起死亡3人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进行挂牌督办。

牵头单位:市委政法委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道路交通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洛阳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分管交通、城建工作副市长和分管公安工作副市长任副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应急管理局及各县区人民政府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抽调专人合署办公,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落实,检查验收等事项。各县区政府同步建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抓好措施落实。

(二)密切协同配合。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主动联系相关部门,畅通联动渠道,做好统筹协调,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各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靠前推进,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狠抓落实,确保实效。

(三)加强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坚持月讲评通报制度,每季度组织联合督导组深入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督促推进工作落实;对组织推进不力,工作棚架的,进行责任追究。对工作积极主动、各项措施推动有力,辖区道路交通亡人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向好的县区和市直单位予以表彰。

(四)建立长效机制。集中治理行动结束后,各相关单位、县区政府要认真总结经验,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长效工作机制,及时发现消除隐患,全力保障我市道路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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