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二“人工喷泉案”告破!肇事者称自家店铺也受“水灾”殃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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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1日下午,柳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民警在白云路某混凝土有限公司门前路段,查获了涉嫌肇事逃逸的桂B6U***牌小轿车,大年初二的那场“人工喷泉案”告破!

案件回顾:

2月6日晚上8时许,在柳州市白云路东段的人行道上,一个消防栓被撞倒,水柱喷起10多米,过往车辆尤其是非机动车的通行受到影响。交警、供水、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接报,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经过相关部门的紧急抢修,供水阀门被关闭,现场恢复正常。据附近居民介绍,消防栓是一辆小汽车撞断的,车辆在事后逃离现场,但无人能提供车辆的详细信息。

     

事发后,柳州交警支队鱼峰大队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现场并依托智能交通系统查找肇事车辆,根据汽车的逃离轨迹进行实地摸排。2月11日下午17时许,民警陈记松与警辅人员胡振华、覃文举在离事发地点一公里的地方,找到了肇事车辆和驾驶人。

   

肇事嫌疑人柯某自述,他当天倒车时不小心撞到了消防栓,因心存侥幸趁着现场混乱迅速逃离了。事后,其家人也报了警但没有说明肇事情况,柯某也没接到警方联系,以为此事已经了结,没想到最后还是逃不过法网恢恢。柯某还说,他的汽车修理店就在事发地点旁边,当天也受到水漫影响。

 

民警介绍,柯某的行为涉嫌肇事逃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面临交警部门罚款1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接下来,相关部门会对本次事件的损失进行评估,柯某也会面临相应的法律惩处。

   

柳州交警提示,驾驶车辆时请提前观察周边情况,避免发生意外碰撞,也提醒广大驾驶人发生事故后请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切勿心存侥幸让自己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

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韦晓冰 图/李宗亮 整理/黄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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